我一跳跳到路旁

星期五晚,“The Proposal”爆滿,我黑著臉,偕樹熊走下Pavilion,進入巫吉敏登(醒來吧國人,這裡已不是金河廣場。)滿街都是人,人行道旁滿是手錶地攤,中東人挨身貼背,香氣薰天,我一跳跳到路旁,雖然清靜一點,但路上車輛比平時不知多幾凡幾,剛才駕摩哆進入同善路的時候,我還Rembit踮高看了看,沒路障,謝天謝地。
翌日上班,經過警察總部,但見幾輛巴士車停著。不曉得是載警察過來,還是網羅遊行者回去的。我自作聰明,半山芭買完菜,想經過語文出版局,經白沙羅下八打靈,慘,有路障,結果我提著一大包雞肉與生菜,大太陽之下多繞了半小時路,再往八打靈去。我說;這不要緊,這是民主之路,我支持。
遊行之後,報紙循例報導方式是:遊行與逮捕人數,你說多少就多少(萬人可以是一萬,也可以是九萬。)老練讀者自然會加減乘除。另外,商家表示損失慘重,有份報紙說損失二億。唉,真希望我們的國家經濟如此興旺,隨便都有二億入袋。
但是,咦,怎麼沒計算萬人(不懂多少萬啦。)的遊行者來到吉隆坡,可以給巴士業者、酒店旅館、戲院、食肆帶來多少收入?(就算只是集訓開會、印行遊行守則與法律條文、準備面巾、食鹽及礦泉水,也要吃飯宵夜睡覺吧?)少說也有四億我想。可恨的資本主義奸商,把星期六的賬單給記者看時,大概都在偷笑。
久而久之,警方與遊行者,都變得愈來愈「專業」了。一方懂得躲,另一方就懂得捉。這自然是好事,可以減少像趙明福的事件再次發生。反正國人須要的不過是不時提醒;喂,下次大選你識Do就是啦。

4 則回應 (寫下你的回應)

1. 艾琳 (4.8.2009, 6:27pm)

开始觉得自己词汇匮乏,还是认为你酸人第一名,文笔第一名,不看的读者损失两亿。

2. 莊若 (4.8.2009, 9:58pm)

艾琳你真滑稽。
今天連民聯都說有得賺啦。

3. Hor (6.8.2009, 8:40am)

当年小华出来骂老马时我也在都门,
人心惶惶啊,如今这一切仿佛都只是小儿科。

4. 莊若 (6.8.2009, 12:32pm)

報紙說新加坡稱讚本國警察的專業,真是星星月亮太陽魚蝦蟹。
當年阿華搞遊行的時候,我新加坡的姑媽說:「好亂,你地驚唔驚?」
我答曰:「如常吃飯看戲,驚什麼?」
電視每幾個小時播一次燒摩哆的場面,他們怎麼不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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